
近日,东莞市莞城街道发生一起典型劳资纠纷案件:某企业一名员工在未提前告知、未办理任何工作交接的情况下仓促离职,还私自带走公司核心客户信息,造成公司业务衔接受阻及经营受损。令人意外的是,该员工反倒通过欠薪投诉平台提交诉求,要求公司支付未结清在岗工资。莞城人社部门经多方调解,成功促成双方达成协商解决,清晰划定劳资双方法律边界。
案情回顾:违规闪辞在先,反向投诉追薪在后
据涉事企业介绍,该名员工在没有提交书面离职申请、没有完成业务交接的前提下,擅自离岗且拒不完成交接。员工离职时还带走了公司专属客户资源信息,导致公司原有对接业务出现断档,正常经营节奏被打乱。
事发之后,该企业正准备就员工违法急辞造成的损失进行协商,该员工却先行在欠薪维权平台发起投诉,主张公司拖欠2000元劳动报酬,要求全额发放薪资。该企业获悉后,第一时间提交仲裁申请,就员工擅自离职、侵占商业客户资料带来的经济损失357286.23元,提出维权主张。
仲裁结果:双方协商解决,双双撤诉
莞城人社分局受理该起争议后,依托多元调解联动机制,组织该企业与劳动者多次开展调解。
仲裁工作人员明确释明法律底线: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员工不存在“说走就走”的权利,客户信息属于公司重要经营资产,员工未交接私自带走,一旦造成公司实际经济损失,用人单位有权依法索要赔偿。劳动者享有获取劳动报酬的合法权利,但不能利用公共维权渠道片面追责,刻意隐瞒自身违约过错,恶意反向投诉。
经过多轮沟通协商,双方自愿达成解决方案:
1、员工与公司做好工作交接并向公司支付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,公司向员工支付未结清工资2000元,双方应付款项相互抵消,互不追究责任,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终结。
2、员工撤销在欠薪平台的投诉单,公司对仲裁案件自行撤诉。
人社部门郑重提醒:劳资双方都要守住法治与诚信底线
给广大劳动者:不管入职几天、是否处在试用期,离职都要走正规流程,提前告知和完整交接是法定义务,切忌任性“闪辞”“急辞”;企业客户资料、技术台账、运营数据都属于商业秘密,随意带走、外泄不仅需要赔钱,情节严重还会触犯法律;维权要实事求是,不能刻意隐瞒自身过错,借欠薪投诉恶意施压,不良失信记录会长期影响个人职场信誉。
给辖区各企业: 遭遇员工违法急辞、盗取资料等问题,切勿直接粗暴扣发全部工资,一定要完整留存全套证据:规章制度公示记录、物料领用签字、聊天记录、损失支出票据、考勤记录等。面对员工恶意投诉,可借助人社调解、劳动仲裁、法院诉讼等正规渠道,反向主张经济损失赔偿,依靠法治化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劳动合同是双向约束的契约,职场没有单方面的随心所欲。劳动者依规履职、企业依法用工,共同营造诚实守信、权责清晰、稳定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。
来源:莞城人社分局
编辑/叶子彦
校对/余文诗
审核/曾理